大余县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卫健系统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和调配,鼓励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实县城部分单位人才紧缺的现状。经研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含南安、浮江卫生院)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5名事业编制(不含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名额及方式
选调对象:全县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选调名额: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要求详见《大余县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选调方式:采取面试与考察的方式
三、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符合选调岗位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处于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含诫勉谈话)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服务期未满的基层定向生和安置未满两年的三支一扶;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被其他单位列为拟选调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详见选调岗位具体要求(附件1)
2.涉及学历和专业本科及以下请参考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硕士研究生请参考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二二版)》
3.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选调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取。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0日-11日
2.报名方式:本人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大余县卫健委1栋2楼综合股办公室,联系电话:8722826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余县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2020、2021、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一览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
(5)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选调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综合加分所需要的佐证材料
(三)综合加分。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设置加分项并制定统一标准。
(四)资格审查。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