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学校食堂职业经理4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的原则,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认同公司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国内外相关市场、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5.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聘任资格:
1.向企业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
2.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为以及曾违反有关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者;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有关单位辞退、开除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7.现役军人;
8.曾经或现在是失信人员的。
(三)应具备的基本任职资格
1.具有3年及以上团餐企业经理工作经历(提供团餐企业出具的任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食品检验员、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及5年以上餐饮行业工作经验,提供证书原件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网址:http://zscx.osta.orgcn/),专业经验认定以相关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3.年龄35-5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将在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宁都政务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7月9日。
2.报名地点: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即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57号(宁都中学初中部)潜夫楼506室。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1)应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证明材料1份。
(三)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由公司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将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薪酬水平与拟聘人进行沟通,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本公司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及专家评鉴
对拟聘用人选做背景调查,查阅档案,核对应聘人信息,必要时,将委托中介机构协助调查,然后将信息送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评鉴。
(六)公示、体检
通过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初录人员将在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公司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由公司领导讨论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若递补,则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薪酬制度确定薪资及福利待遇。
1.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应聘人选相关情况和聘用建议报公司研究决定。
2.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明确聘任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期限、目标任务、劳动报酬、激励约束、退出方案等各项权利与义务;具体由聘用合同、绩效考核方案、薪酬管理方案界定。
3.职业经理人不得在其他企业任职或兼职。确因工作原因需要的,需经公司研究同意。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6866216
190678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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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学校食堂职业经理人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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