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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2.热爱党的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具有干部身份,且目前编制在遵义市辖区范围内。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中共党员。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9.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不可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