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用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招聘工作由安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原来或现在常住户口在安远县;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年龄18-26岁,身高168cm及以上;其中持有b1照驾驶证以上者放宽至35岁(含)以下;
6、裸眼视力4.8及以上,具有高中文化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7、招聘后,服从工作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五年;
4、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5、身体或智力有残疾;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招聘时间:2020年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在安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地址:安远县欣山镇九龙工业园特巡警大队)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学历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级证书等)
联系电话:0797—3701110
(3)面试
对入围人员当场进行面试,主要观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
(4)录取原则
同等情况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政法院校毕业或者政法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及持有b1照驾驶证以上者,有养警犬经历者,可酌情优先录取。
(5)体检和政审
确定录取后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在县妇女儿童医院进行;政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
四、管理方式
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后,由安远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安远县公安局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基本工资为2600元/月,由县财政承担。在聘期间实行浮动工资制:
自聘用起工作满一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100元,即2700元/月;
工作满两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即2800元/月;
工作满三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300元,即2900元/月;
工作满四年,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400元,即3000元/月。
若有工资调整,将统一公告,社会保险费等按规定统一缴交。
本方案由安远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