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远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天心司法所、重石司法所、三百山司法所各招录1名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公开招录3名。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条件;
(二)具有高中(或同等文化程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含20周岁、45周岁)。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调解业务知识,具有基本电脑操作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乡镇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或原来、现在常住户口在相应司法所所在乡镇的可优先录取。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13日。
2.报名地点:安远县司法局政治部(4楼)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3张,背面附姓名。
4.资格审查。2月13日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期间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5.本次考试不设笔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2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在2月17日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用及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若拟聘人员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待遇保障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的工资由县财政承担,即每人每月2100元。(享受接送“刑满释放人员”出差补助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或其它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97-7172983。
招聘后续事宜请持续关注本局微信公众号。
安远县司法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