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8-15 03:49:50 关注:39728次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采用人事代理形式聘用。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医学院实验技术岗
2.招聘人数:1人
3.岗位职责:负责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参与相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准备,承担医学院实验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药学、化学、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实际年龄计算)且具有3年以上危化品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危化品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从业资质或经专业机构相关工作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不受此限。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2019年度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由考生根据注册信息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自行查询。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实验仪器设备实际操作等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初选人选。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综合考核通过的初选人选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同时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可在替补人员中择优招录。
五、录用
经考察与体检合格的人员,且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通知公告);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01897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人事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018559。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9年8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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